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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教务处是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直接领导下的教学管理职能部门,设有教学研究科、教学行政科、考务中心和教材科四个职能科室,主要履行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、教学改革、学位授予、教学运行管理、成绩管理、教学质量监控、考试改革、考务管理、教材管理和教材建设等基本职能。

    在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实践中,教务处全体同志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立足于我国司法警官培养事业的需要,结合我院教学工作的实际,贯彻“以评促改,以评促建,以评促管,评建结合,重在建设”的原则,秉承质量第一,协调发展的理念,以教学为中心,规范运行,突出特色,夯实基础,发挥优势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扎实稳步地推进迎评促建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