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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
    电话:0312-3338002

    教务处是主管学校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    一、贯彻、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拟定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,制定相关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,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。
    二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,拟定学科与专业建设规划,提出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,经学校批准后,组织专业论证,履行报批手续。
    三、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(修)订与实施。组织学校的专业检查和河北省对新专业学位授予权评估;组织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。
    四、组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,包括基层教学组织机构建立与完善、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、教室资源调配与建设等,协助做好教学实验室建设。
    五、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,包括人才培养模式、课程体系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与手段、教材建设和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改革;负责各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申请立项和检查验收工作,组织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鉴定、教学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。
    六、负责学生成绩管理、毕业生资格审查与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工作。负责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。
    七、提出校历安排方案,负责全校教室调度和学生的排课选课工作,组织与管理全校性统一考试,国家四、六级英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及课程考核工作。
    八、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改革,负责实验课程和实践性环节管理及质量考核。
    九、负责教师教学发展与能力提升工作。
    十、组织大学生学业指导工作。
    十一、会同相关部门,制定教学经费的预算和分配计划。
    十二、负责本科教学的数据统计,积极推进现代化管理,不断完善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。
    十三、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、教材选用制度。
    十四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生、入学、就业、学生奖惩。
    十五、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,做好立卷归档工作。
    十六、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