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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部门职责

    1.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,认真履行教务处的行政职能,具体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。
    2.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、法规,负责向系部等各教学单位传达、贯彻上级教育方针、政策和指示。
    3.组织研究提出学院有关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、专业设置与调整计划、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的方案、措施和实施意见。
    4.负责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    5.负责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协调、指导、督促、检查。
    6.负责全院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。
    7.协助人事处做好全院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、教学工作考核和聘任考核。
    8.负责组织全院教学运行管理、教学质量管理等教学行政工作。
    9.负责全院英语能力测试、计算机等级考试、创新能力等级测试、普通话培训及测试等大型考试的组织与安排工作。
    10.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与安排及企业职工培训工作。
    11.负责全院学生的考试、补考的组织与安排工作和各类课程考核成绩的统计工作。
    12. 负责全院公共选修课的组织与安排工作。
    13.负责全院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及管理。
    14.负责全院学籍管理工作。
    15. 负责全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    16.负责组织全院的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和经验交流以及教学评优工作。
    17.负责筹备和召开教学工作会议。
    18. 协助制定年度招生计划,并协助组织做好招生的宣传、咨询等相关工作。
    19.负责审查各教学单位的学期教学进度计划、教师的评聘,负责审查新开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安排。
    20.负责全校教室、教学场地、教学设备及其它相关教学资源的调度。
    21.负责学院图书馆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