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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是省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。
    主要职责是:
    (一)研究、指导全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;研究、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;协调指导全省党员的教育管理和主管党员发展工作;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。
    (二)提出市、州和省级各部门及省委、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省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、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;负责中央管理干部职务任免、工资、待遇及离退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;负责有关上报中组部的备案材料;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考察中央在川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,并对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、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;承办省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、工资、待遇和离退休的审批手续;承办省委管理干部和省级党群政法系统干部的调配、交流、安置工作;负责省党代会、人代会、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市、州党代会、人代会的宏观指导。
    (三)研究制定全省干部队伍建设、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、措施;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;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、青年干部,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。
    (四)研究、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、干部、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。
    (五)负责组织、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有关的综合协调工作,及时向省委和中央组织部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。负责省、市机关有关干部的备案审查工作。
    (六)主管干部教育工作。制定全省干部教育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;负责中央党校、省委党校及其他有关培训班的学员调训;负责组织一定层次的中、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;指导、协调干部教育的基地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,研究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。
    (七)负责全省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,牵头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、省政府有关人才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部署;协调、指导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规划、政策制定、表彰奖励等工作,牵头实施“天府英才工程”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等重大人才工作项目;组织实施“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”等重大人才奖项的推荐、评选工作,指导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杰出人才的评选;负责“党政一把手抓第一资源”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;负责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选拔培养,“博士服务团”、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和科技副职的选派管理;负责在川院士和省委直接掌握联系的高层次人才的联系、服务工作;负责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省优秀人才奖励基金会的日常工作。
    (八)归口管理省委老干部局。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,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。
    (九)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    主办单位: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地址:成都市商业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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