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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西藏消防总队成立于1996年8月15日,为正师级机构(现总队政治委员琼色高配为副军职)。
    总队下设9个正团级单位,分别是教导大队、驻成都办事处2个直属单位和拉萨、昌都、林芝、山南、日喀则、阿里、那曲消防支队(其中拉萨市消防支队军政主官高配为副师职)。总队、支队机关下设司、政、后、防四个职能部门,总队机关各部门设有多个业务处室,7个地(市)支队下设84个消防大队(73个县、市、区消防大队和拉萨市特勤、柳梧新区、布达拉宫、那曲双湖特别行政区消防大队,以及7个寺庙消防大队)和23个执勤中队(13个县市区消防中队、布达拉宫消防中队和9个特勤中队)。